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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日期:2019-02-19 12:04:26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07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学校代码:13501

    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毕业证书,并经河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河南大学学位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待遇。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7、办学特点: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秉承河南大学近百年的办学传统,形成了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本着宽口径、强技能、重实践、有特色的办学原则,以河南大学现有的英语、艺术、文学、金融、经济、管理、医学等特色专业为依托,逐步形成学院自己的特色和培养模式。学院利用自身优势,拓宽办学思路,扩大办学渠道,改革教学与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声誉,为地方和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招生计划数:普通本科1700人,专升本320人,共计2020人。

    2、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凡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考生采用河南大学在各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湖南省、安徽省采用各招生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考生采用河南大学在各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湖南省采用招生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山东省、山西省考生采用河南大学在各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湖南省、安徽省采用各招生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执行三本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是: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6、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7、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

8、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为10000—14000元/生·年。另外,经物价部门审定,学院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住宿标准,学生按相应标准交纳住宿费。各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印制的《填报志愿专刊》或我院的《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措施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外,学院设有:①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30%,奖金额1000~3000元;②特殊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有“万宝奖学金”; ③单项奖:学习优秀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④先进个人奖;⑤先进集体奖等。

2、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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